近日,山西大同大學發布關于對長期曠工人員解除聘用關系的公告。公告稱,該校陳志剛等10人未履行任何審批程序長期脫崗曠工。根據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第十五條等相關規定,學校研究決定,擬依法與陳志剛等10名長期曠工人員解除聘用關系并注銷其事業編制。因未與本人取得有效聯系或本人收到通知后未到校辦理解聘手續,現通過公告方式予以送達,請相關人員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本單位辦理相關手續或進行陳述、申辯,逾期視為放棄權利,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正式解除聘用關系并注銷其事業編制。